枣庄中院共2篇
滕州16岁少年与14岁女孩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后,见面发生性关系获刑3年|滕州新势力(加强版)

滕州16岁少年与14岁女孩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后,见面发生性关系获刑3年

山东16岁小伙常某被指与一名14岁的初中女生发生性关系,法院认定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常某家属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属自愿行为,不应构成强奸罪。 9月21日,常某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
死刑!滕州王潇立伙同女友杀害生父继母|滕州新势力(加强版)

死刑!滕州王潇立伙同女友杀害生父继母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布告 (2026)枣法布字第3号 故意杀人、盗窃犯王潇立,男,汉族,27岁,初中文化,劳务人员,户籍地滕州市龙泉办事处花苑小区,住所地滕州市兴盟国际商城。 罪犯王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