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火灾风险,枣庄市消防救援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现对近期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对照开展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图片[1]|滕州这家物业公司被曝光!|滕州新势力(加强版)](https://images.weserv.nl/?url=https%3A%2F%2Fmmbiz.qpic.cn%2Fmmbiz_png%2FbL2iaicTYdZn7ShRwRWZiaUlsQ0bF8IH0HqN79Cj6sFOulsnJo3JQLUHwbEhiaiboJXVGScOjK7kBSy3Kj5rDbswicJg%2F640%3Fwx_fmt%3.png)
单位名称:山东省盐业集团枣庄有限公司
地址:
薛城区长白山路5888号
隐患:
四号仓库湿式报警阀供水侧无压力
单位名称:枣庄众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市中区光明大道南侧、衡山路西侧枣庄新派时代中心·东街口1#一层112-115号商铺
隐患:
消防软管卷盘软管破损
单位名称:枣庄腾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峄城区峨山镇峨山化工园泰山路6号
隐患: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点位被屏蔽
单位名称:枣庄万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薛城临山东路(矿务局党校院内)
隐患: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电源故障
单位名称:滕州市永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辛分公司
地址:
滕州市北辛街道北辛中路
隐患:
部分电梯间前室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以案说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此类消防安全隐患会导致初期火情无法及时扑灭,小火极易蔓延成灾,错失扑救黄金期;会导致人员在浓烟中难以辨别逃生方向,增加被困和伤亡风险。请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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