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消费、出行、旅游、住宿、餐饮迎来高峰。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稳定有序的消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面向全市所有经营主体明确价格经营规范,严禁乱涨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
所有商户、消费者请知悉、互相监督!
一、严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全市各类经营主体,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与社会责任,主动配合稳价保质工作,诚信经营、合规定价,共同维护良好节日市场环境。
二、严格执行定价标准,杜绝乱收费
1.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业商户,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收费,严禁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超标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2.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主体,坚持公平、合法、诚信经营原则,强化价格自律,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三、全面落实明码标价,杜绝隐形消费
所有商户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货签对位、标识清晰、真实准确。
• 价格变动及时更新标价
• 严禁标价之外加价销售
• 严禁收取任何未标明的隐形费用
四、民生商品稳价保供,严禁哄抬物价
商超、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燃气、药品等经营主体,针对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
❌ 禁止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
❌ 禁止囤积居奇、恶意涨价
❌ 禁止操纵市场、哄抬民生物价
全力保障双节期间民生商品价格平稳、供应充足。
五、节日礼品严监管,整治天价、过度包装
针对月饼、大闸蟹、白酒、茶叶等节日热销礼品:
1. 严格落实遏制“天价月饼”、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相关规定
2. 严禁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变相抬价
3. 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促销
⚠️ 重点监管:单价500元以上盒装月饼,将被专项重点巡查管控。
月饼券、礼品卡必须明示有效期、兑付规则、使用限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六、酒店民宿、旅游平台:严禁毁约加价
宾馆、民宿、在线旅游平台:
• 提前公示客房售价,线上线下价格统一
• 禁止标价外加收费用
• 杜绝临时毁约、坐地涨价、强制捆绑消费
七、景区收费合规,杜绝变相涨价
各旅游景区严格执行官方核定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 不得私设收费项目、违规增设“园中园”门票
❌ 不得捆绑售票、拆分收费项目
❌ 不得降服务、变相涨价
八、交通出行规范定价,落实免费政策
客运、公交、铁路、高速、出租车、网约车、道路救援等行业:
• 严格公示票价、合规收费
• 严禁擅自涨价、价外加价
• 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小型客车高速免费通行政策
九、停车、充电收费公开透明
停车场、电动车充电经营单位:
• 入口、缴费处醒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长、投诉电话
• 政府定价停车场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
十、餐饮、商超、电商直播统一规范
餐饮、商超、物业、美容美发、洗车、社区团购、外卖、直播带货等经营主体:
1. 杜绝阴阳菜单、低标高结
2. 所有促销、折扣、代金券、积分兑换,必须醒目公示规则、期限、抵扣标准
3. 限时降价、折价促销,明确标注起止时间与比价基准
十一、严禁行业串通涨价
各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经营单位,严禁组织、参与串通涨价、抱团抬价、操纵市场价格,主动引导行业合法合规经营。
重点监管与投诉举报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抽检、执法力度,重点查处:
✅ 不明码标价
✅ 价格欺诈、虚假促销
✅ 哄抬物价、恶意涨价
✅ 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
对告诫后拒不整改的主体,依法从重处罚、公开曝光。
📞 市民维权举报通道
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随时举报: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12315市场监管举报电话
来源:枣庄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