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收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收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面向滕州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征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违规及风险隐患线索。
(一)大气污染类:企业(单位)和个人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工业企业废气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问题。
(二)水污染类:企业(单位)和个人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工业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偷排、直排,黑臭水体,向河道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等问题。
(三)固废与土壤污染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或堆放,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畜禽养殖粪污防治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
(四)其他: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或存在潜在风险的行为与现象。
二、线索报送要求
线索征集不代替法定举报程序,不涉及纠纷处置。提供者需保证其提交线索的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便于核查与处理,请您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
(一)涉及主体:如了解,请提供可能涉及的企业名称、单位名称或个人相关信息。
(二)问题描述:清晰说明污染现象、具体地点(具体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地标等,最好有经纬度坐标)、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持续状态或发生频率)。描述污染源特征、排放方式、感官影响(气味、颜色、感官不适等)。
(三)现场情况: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请注意自身安全),影像中最好能体现周边参照物。
(四)联系方式:建议提供,以便核实信息。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本人同意,不向无关第三方泄露。
三、线索反映渠道
电子邮箱:hbjyhd@163.com。
四、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欢迎关心、支持滕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参与监督。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2026 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