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滕州电动车不再警告,直接处罚

滕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12万余辆,2025年,全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数占全部亡人事故的42.39%,其中85%以上的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今年以来,滕州交警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管控力度,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较去年同期下降22.76%,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施行的地方性法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再适用口头警告劝导,依法实施处罚:首次罚款20元,再次罚款50元。来源:滕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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