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儿童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处罚详情速览
项目
内容
被处罚单位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儿童医院)
地址
滕州市龙泉路3966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8月18日
处罚机关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病历虽小,却关乎每一位患者的就医质量和安全。希望各医疗机构都能以此为鉴,严格遵守病历书写规范,为市民提供更加专业、规范的医疗服务。
本文信息来源于滕州市政府公开的行政处罚公示,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来源: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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