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电动车抓拍全面启用!已有市民收到违章提醒短信,这些规定一定要记牢
今天(6月22日),不少枣庄市民收到了来自山东交警的违法告知短信,不少人这才意识到,全市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
![图片[1]|枣庄全域抓拍电动车违章,已有市民收到违章短信告知!|滕州新势力(加强版)](https://images.weserv.nl/?url=https%3A%2F%2Fmmbiz.qpic.cn%2Fsz_mmbiz_jpg%2FmRgwsibD8TyLruiawgR4CF5vbPMFDj372NcRLPqJDD2h64kofsKfEPADnQrrWRa2fLQsaKntv4UXZ9I4TYAIUaKP2mRA1rvKeKkUOAoU1C9y4%2F640%3Fwx_fmt%3.jpeg)
市民收到的短信清晰标注了违法时间、路口与违规行为:6月22日早上9点35分,在泰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因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设备抓拍记录。短信同时告知车主,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三十天内前往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大队地址为薛城区泰山中路52号,咨询电话0632-5195804,若对违章记录存在异议,到场后可现场提出申诉。
据了解,从6月22日开始,枣庄各主次干道交叉口抓拍设备全天候运行,重点整治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高频违法行为,抓拍信息会统一录入交管系统,并向车辆所有人推送提醒短信。
知道姐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防护能力弱,安全头盔是骑行途中最重要的防护工具,出行务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全程规范佩戴头盔。一旦收到违章短信,请按时前往交管窗口完成处理,切勿逾期。文明骑行不仅能避免处罚,更能最大程度降低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守护自身与家人的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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