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新媒体1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 为加强我市狂犬病免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规章要求,认定以下18家动物诊疗机构为我市狂犬病免疫接种点,现予以公布。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 © 版权声明本文由“滕州新势力加强版”原创首发。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以镜像、采集、截屏等任何形式进行转载或二次创作。本站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网侵权监测,凡发现盗用者,我方将不经提醒直接固定证据并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THE END滕州城事# 滕州# 本地资讯# 公共服务# 法律法规# 疫苗接种# 狂犬病疫苗# 免疫接种点# 动物诊疗机构#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养犬管理# 动物防疫# 官方公布# 宠物健康# 18家机构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25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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