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7时7分许,滕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坞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320省道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且车辆行驶缓慢,见状,执勤民警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该车驾驶人张某某相关证件时,其神色紧张,检查发现张某某驾驶的鲁DY6**U小型专用客车存在超员嫌疑。
后经查验该车机动车行驶证,发现该车核定载客5人,实际车内载人20人,超员15人,超出核定载客人数100%以上。执勤民警指出张某某的违法行为,并现场对驾驶人张某某及乘坐人面对面教育,随后妥善分流乘车人员。
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来源:滕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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