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第二批执行悬赏公告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第二批执行悬赏公告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第二批执行悬赏公告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滕州市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范庆营、范友豪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1619号。

被执行人:范庆营,男,196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凌庄村第一街巷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501254274。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773030.9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07,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滕州市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范庆营、范友豪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1619号。

被执行人:范友豪,男,1984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凌庄村123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403104358。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773030.9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07,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厚伦与被执行人闵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1768号。

被执行人:闵腾,男,1986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泉街道金河湾小区3号楼2207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602064619。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50752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07,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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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图片[1]|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第二批执行悬赏公告|滕州新势力(加强版)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洪刚与被执行人梁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2581号。

被执行人:梁智,男,1994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东石湾村30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401067017。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015258.03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07,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刚与被执行人于凯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3350号。

被执行人:于凯凯,男,1989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龙泉街道办事处刁庄村72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909207450。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801073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07,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伟与被执行人张元军、申萌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鲁0481执3488号。

被执行人:申萌萌,女,1988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善国路大同天下荷香苑4号楼2505室,公民身份号码:230407198801070021。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14047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07,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伟与被执行人张元军、申萌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鲁0481执3488号。

被执行人:张元军,男,1987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善国路大同天下荷香苑4号楼2505室,公民身份号码:513722198703151071。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14047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07,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连伟与被执行人孔祥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384号。

被执行人:孔祥懋,男,1995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柴胡店镇小石楼村,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512146412。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000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5,联系人:张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志荣与被执行人仇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3934号。

被执行人:仇森,男,1989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姜屯镇仇官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912292270。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5000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5,联系人:张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洪平与被执行人黄厚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6)鲁0481执1756号。

被执行人:黄厚永,男,1970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木石镇杨套村,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7007016734。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96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的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沁珂与被执行人孙宜劭、董洪旭、滕州市诚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1490号。

被执行人:孙宜劭,男,1964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滨湖镇东官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408021257。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195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的1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玉耀与被执行人宗西顺、狄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1494号。

被执行人:宗西顺,男,1971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北辛办事处幸福北区6号楼1单元6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7106082294。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60万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提供被执行人宗西顺有效真实下落,协助法院成功找到、拘传、司法拘留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固定悬赏金人民币2000元整;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给举报人。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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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滕与被执行人赵月民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2065号。

被执行人:赵月民,男,1984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荆河办事处鲁东村东平街3巷9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410130319。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75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肖荣与被执行人耿广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3037号。

被执行人:耿广磊,男,1990年4月27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荆河路中央公馆15-2-12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00427061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40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的1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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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彭增乾与被执行人刘帅、王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3543号。

被执行人:刘帅,男,1979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汇龙领秀城3号楼1单元5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901170011。

被执行人:王倩,女,198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汇龙领秀城3号楼1单元5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910201929。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0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的2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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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图片[1]|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第二批执行悬赏公告|滕州新势力(加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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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崔家友与被执行人郑显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恢401号。

被执行人:郑显红,男,1977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沙东村,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709022254。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95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的2%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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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成齐与被执行人张兆波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481执4454号。

被执行人:张兆波,男,1963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柴胡店镇柴胡店村54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30311641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6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的8%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承瑞、张慧聪、张甜甜、张厚楷、李玉荣与被执行人司明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恢291号。

被执行人:司明山,男,1968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界河镇东柳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80526181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93558.2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一次性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2000元。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63260790,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滕州市恒远广告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滕州立昂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刘大钊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481执575号。

被执行人:刘大钊,男,1989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龙阳镇后司堂村,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904131514。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30611.76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2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9,联系人: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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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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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闵建与被执行人闫强、王吉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25年11月17日,申请执行人闵建将其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滕州市人民法院(2019)鲁0481民初847号民事调解书载明的债权】转让给徐化永所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徐化永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9)鲁0481执3294号。

被执行人:闫强,男,198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善国北路137号院清河港湾1-1-2104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06198501256099。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70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10000元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9,联系人:陈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闫家访与被执行人赵曰锋、赵永强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2434号。

被执行人:赵曰锋,男,1970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北辛街道东北坛村967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01010423X。

被执行人:赵永强,男,199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北辛街道东北坛村967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011021339。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50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9,联系人:陈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颜丙侠与被执行人丁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2)滕法执字第1223号。

被执行人:丁艳,女,1978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467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801095624。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70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9,联系人:陈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芬与被执行人石建华、郝丽丽、石礼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3611号。

被执行人:石建华,男,1978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鲍沟镇薛中村31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806304632。

被执行人:石礼铭,男,1999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鲍沟镇薛中村31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906184614。

被执行人:郝丽丽,女,1977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鲍沟镇薛中村31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707014680。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0127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4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9,联系人:陈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庄勇与被执行人王燕、赵曰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恢156号。

被执行人:王燕,女,1969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苹果花园12-1-11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6905036464。

被执行人:赵曰锋,男,1970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苹果花园12-1-11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01010423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655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9,联系人:陈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国庆与被执行人陈传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2441号。

被执行人:陈传海,男,1978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西集村39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06197809025057。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61,659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9,19863285586。

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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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肖璇与被执行人刘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5853号。

被执行人:刘斌,男,1985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李山口村5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04198507106275。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50525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2000元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9,19863285586。

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广友与被执行人刘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934号。

被执行人:刘晨,女,1980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金河湾小区16号楼1单元7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010161263。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07217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刘晨财产线索、山东外婆家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货款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5%奖励给举报人;提供线索让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一次性支付赏金3000元。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9,19863285586。

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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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葛亮与被执行人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481执2046号。

被执行人:徐伟,男,1987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东郭镇西坞沟村83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702127752。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60,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9,19863285586。

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勤海与被执行人张敬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851号。

被执行人:张敬峰,男,198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界河镇东曹村289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810081851。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98,861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9,19863285586。

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滕州市安信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邹建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3821号。

被执行人:邹建云,男,1974年6月13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丰县市山镇进贤村河岭上组1号,公民身份号码:362524197406136519。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93,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9,19863285586。

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恩宝与被执行人张敬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809号。

被执行人:张敬武,男,196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界河镇东曹西村32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106201834。

本案未履行标的利息、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共计64827元。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3,联系人:吕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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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响与被执行人赵连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2726号。

被执行人:赵连超,男,1988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级索镇刁庄27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810203871。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77224.37元、利息、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3,联系人:吕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与被执行人山东耀鸿玻璃有限公司、聂荣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8)鲁0481执1536号。

被执行人:聂荣君,男,1964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龙泉路三巷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406290912。

被执行人:山东耀鸿玻璃有限公司,住所地滕州市鲍沟镇玻璃商城。

法定代表人:聂荣君。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7399470.31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2%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2,联系人:孙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宗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大宗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宗承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481执3902号。

被执行人:宗承俊,男,1963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67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310255610。

被执行人:大宗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

法定代表人:宗承俊。

被执行人:山东大宗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

法定代表人:宗西传。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5354353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2%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2,联系人:孙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滕州市誉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14号。

被执行人:滕州市誉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滕州市姜屯镇西官庄村。

法定代表人:张怀勇。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5218304.82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2%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2,联系人:孙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董雯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252号。

被执行人:董雯,女,汉族,1993年5月16日出生,住滕州市木石镇西峭村395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305166445。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0875.74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提供线索范围内执行回款10%的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6,联系人:闫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厦门睿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芮含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1039号。

被执行人:郭芮含,女,汉族,2006年02月27日出生,住山东省滕州市龙阳镇从条村307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20060227152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67761.94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凡提供被执行人具体下落线索(地址明确),并协助人民法院找到被执行人本人的,申请人承诺支付悬赏金1000元。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6,联系人:闫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家龙与被执行人李正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4066号。

被执行人:李正国,男,汉族,1978年12月08日出生,住山东省滕州市善南街道善国苑小区5号楼三单元305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7812085317。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66201.78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6,联系人:闫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庆伦与被执行人袁克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1202号。

被执行人:袁克泗,男,汉族,1970年4月8日出生,住滕州市龙泉办事处春秋阁小区23号楼1单元4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7004080079。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9205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提供线索范围内执行回款10%的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6,联系人:闫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世民与被执行人滕州市金航工贸有限公司、任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5)滕法执字第1101号。

被执行人:滕州市金航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16992206X8,地址:滕州市问天科技广场B座商务大厦1602-1室。

法定代表人:任兴启。

被执行人:任洁,女,1983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荆河花园小区。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悬赏金5000元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0,联系人:孙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仇裕民与被执行人李东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1280号。

被执行人:李东峰,男,197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润恒小区31-3-407室,户籍所在地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一村41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826197807154637。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00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0,联系人:孙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申哲与被执行人付艳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2744号。

被执行人:付艳美,女,汉族,1988年12月12日出生,住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大满庄村30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812124368。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26,721.44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3000元。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31,联系人:丁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田海萍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受害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5903号。

被执行人:田海萍,1988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级索镇时庄26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806262967。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91,877.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提供线索范围内执行回款5%的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31,联系人:丁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岭与被执行人王彦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2864号。

被执行人:王彦恒,1981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 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西石庙村 310 号,
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103294612。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17,395.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提供线索范围内执行回款10%的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31,联系人:丁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秦留学与被执行人赵中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6)鲁0481执3003号。

被执行人:赵中宝,男,1967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北辛街道金叶花园小区5号楼2单元50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71216261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5147.9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1,联系人:屈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海龙与被执行人何星、曹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4383号。

被执行人:曹婷,女,1988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星尚城小区17号楼1702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806100925。

被执行人:何星,男,1985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星尚城小区17号楼1702室,公民身份号码:320382198501246511。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6000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5,联系人:张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宪涛与被执行人张庆洪、枣庄市福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鲁0481执2307号。

被执行人:张庆洪,男,1963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东郭镇前坞沟村33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312287739。

被执行人:枣庄市福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市薛城区海河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377207320X0。

法定代表人:孙中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75743.85元、利息、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7,联系人:纪警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贝贝与被执行人薛萌、满忠霖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鲁0481执3430号。

被执行人:薛萌,男,1997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荆河办事处东倪村163号4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708111537。

被执行人:满忠霖(曾用名满忠蛟),男,2000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西岗镇柴里西村213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20001006421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64546.72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7,联系人:纪警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董文者与被执行人庄克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鲁0481执1935号。

被执行人:庄克勇,男,1973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步行街南区29-7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7303120018。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6万元、利息、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2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7,联系人:纪警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复宝与被执行人滕州市汇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乾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481执4408号。

被执行人:滕州市汇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滕州市界河镇马山路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583060485C。

法定代表人:李长湖,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乾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滕州市界河镇中联路镇政府对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DP2MJ18。

法定代表人:刘传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07751.1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最高悬赏金10000元)。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7,联系人:纪警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董金霞与被执行人刘存平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158号。

被执行人:刘存平,男,1961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柴胡店镇郝庄村7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102056414。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5万元、利息、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7,联系人:纪警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董金霞与被执行人张兴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159号。

被执行人:张兴启,男,1966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西岗镇西张庄村45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6605174236。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0万元、利息、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97,联系人:纪警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玉斌与被执行人耿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3803号。

被执行人:耿震,男,1970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洪绪镇西赵沟村32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21197009045037。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04,30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提供线索范围内执行回款10%的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31,联系人:丁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灿斗与被执行人孔凡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2139号。

被执行人:孔凡琳,男,2001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大坞镇东立里村366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200104012613。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78,220.00元、利息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提供线索范围内执行回款5%的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31,联系人:丁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永勤与被执行人谢进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531号。

被执行人:谢进营,男,1989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姜屯镇大朱楼村69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904212218。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1,038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5%奖励给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找到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19,19863285586。

联系人:徐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维诚与被执行人李强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481执362号。

被执行人:李强,男,1974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南上湖社区上东151号,公民身份号码:33072419740710431X。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548000元、迟延履行金和相关费用。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到位金额的5%奖励给举报人。

本次悬赏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32-5388929,联系人:陈法官。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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