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冻结这一区域范围内建设

滕州冻结这一区域范围内建设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冻结杏东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通告

滕政通字〔2026〕4 号

为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道路整体服务功能,缓解周边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杏东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及项目建设等进行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东起清河路,西至京沪铁路;南起鸿福嘉苑、大同花园及恒泰花园的北墙,北至北辛路(实际征收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二、冻结时限

从 2026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20 日止。

三、冻结内容

(一)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建、翻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筑物及装饰、装修;(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房屋的产权确认、产权调换、买卖、抵押、赠与、析产、租赁、危旧房屋鉴定和分列房屋租赁户名;(四)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自然资源、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税务、民政、文旅、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停止新办冻结范围内的一切手续。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北辛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冻结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监管冻结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行为;对 2017 年 4 月 10 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中心城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告》(滕政通字〔2017〕6 号)后或冻结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建设的各类建筑,由各责任单位或村(居)民按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对冻结范围内凡不服从管理进行违法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凡不听劝阻,影响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冻结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冻结范围内的改造建设工作。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6 年 7 月 21 日

图片[1]|滕州冻结这一区域范围内建设|滕州新势力(加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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